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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盒子:互联网金融指导意见出炉 加速行业洗牌

2015-7-20 11:14| 发布者: momo| 查看: 1041| 评论: 0

摘要:   7月18日,《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称《意见》)发布。为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意见》从鼓励金融创新,明确监管责任,规范市场秩序等方面进行方向性指导。   具体来看,《意见》从积 ...

  7月18日,《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称《意见》)发布。为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意见》从鼓励金融创新,明确监管责任,规范市场秩序等方面进行方向性指导。

  具体来看,《意见》从积极鼓励互联网金融平台、产品和服务创新,激发市场活力;鼓励从业机构相互合作,实现优势互补;拓宽从业机构融资渠道,改善融资环境;坚持简政放权,提供优质服务;落实和完善有关财税政策;推动信用基础设施建设,培育互联网金融配套服务体系等系列利好政策上支持互联网金融发展。

  在监管责任上,意见明确互联网支付业务由人民银行负责监管;网络借贷业务、互联网信托业务、互联网消费金融业务由银监会负责监管;股权众筹融资业务由证监会负责监管;互联网基金销售业务由证监会负责监管;互联网保险业务由保监会负责监管。

  此外,此次指导意见最引人瞩目的是关于市场秩序规范上的政策。《意见》明确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并规定“除另有规定外,从业机构应当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对客户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实现客户资金与从业机构自身资金分账管理。”

  这被业界普遍看做一大打击。

  实际上,互联网金融跑马圈地野蛮发展,银行碍于政策的不明晰及行业初期跑路诈骗负面信誉并不介入互联网金融业务,大多数平台使用的是第三方支付系统,甚至在资金托管(实际是存管)上,使用的也是第三方支付。如今,政策上明确互联网金融为银行存管,将第三方支付排除在外。不仅对第三方支付是一打击,对绝大多数接入第三方支付进行资金存管的平台来说也是一大影响。具体实施会如何安排,还看监管细则的出台。

  另外,指导意见明确网络借贷平台的身份,为信息中介,不是信用中介,“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不得非法集资”。对此,钱盒子董事长魏磊表示,这意味着P2P平台不能为借款人提供担保的职责,以后可能会禁用保本保息的宣传词。不过,却没有明确是否可以由第三方提供担保。

  意见中还强调了信信息披露的重要性,指出需要加强投资者教育等。

  总而言之,此次互金指导意见出炉虽然并没有在政策上对行业发展设置诸多限制,但互联网金融自此将纳入监管。指导意见之后的细则出台,更将加强规范行业,加速行业洗牌。这于投资人、于优质平台发展都大有益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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