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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工场CEO崔海晨解读《指引》:登记备案新落地 行业法规再升级

2016-11-29 11:23| 发布者: 媒体小编| 查看: 661| 评论: 0

摘要: 最新消息显示,银监会联合工信部、工商局联合发布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备案登记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从法律上明确规定了网贷平台申请登记备案的相关材料、完成时间等信息,并指出完成登记备案是网贷平台申 ...

最新消息显示,银监会联合工信部、工商局联合发布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备案登记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从法律上明确规定了网贷平台申请登记备案的相关材料、完成时间等信息,并指出完成登记备案是网贷平台申请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及银行资金存管的前提条件。而作为网贷平台合规的积极践行者,金融工场也将迅速配合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对机构备案登记的具体规定,在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进行相应备案登记申请。

网贷平台新指引登记备案是前提

指引中明确规定,拟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及分支机构,应当在领取营业执照后10个工作日内携带营业执照等有关材料向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备案登记;已经设立并开展经营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申请备案登记的,除需要前述基本材料外,还应当提供机构经营总体情况、产品信息等,并在50个工作日内提交当地金融局备案。

而完成登记备案的网络平台,需持登记备案证明方可申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及银行资金存管。这一规定无疑是将登记备案的程序规定为其他两项事宜的前提,从法律上更为清晰的为平台指出了执行相关程序的具体步骤,为网贷平台、资金托管银行及其他相关主体提供了可参考的相关法律依据。

积极筹备登记备案金融工场践行指引要求

金融工场CEO崔海晨表示,金融工场在中国信贷集团的强大背书下,一直以来都积极在合规的道路上积极前进。目前金融工场已经成功申请到了ICP电信许可证,并在今年10月20日成功完成徽商银行资金存管对接。而在指引中提到的登记备案,金融工场将会积极配合,尽快落实金融监管部门的登记备案制度。

崔海晨指出本次指引的落地,是作为 8月24日《网贷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积极补充,进一步完善了暂行办法中关于登记备案问题的具体规定,使得网贷行业各个环节都做到了有法可依,登记备案、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及银行资金存款各个环节都更为清晰明确,也为规范整个网贷行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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